合作加盟

殷学臣专利新九针全国连锁加盟

九针十二法协议书 


甲方(总部):北京官针堂医学研究院

甲方九针十二法专利技术持有人:殷学臣

乙方九针十二法技术执行人:          

丙方2018年医疗机构(乙方的医疗机构):                   

应广大九针十二法学员的强烈呼吁和要求,为了使九针十二法能够得到健康、长足的发展,为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九针十二法技术向全国推广,经北京官针堂医学研究院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设置以专利九针十二法技术集团化连锁加盟,使九针十二法在全国范围内做大做强,并发扬光大,全国加盟连锁机构需达到:设置、操作、服务等一体化,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在以九针十二法创始人、北京官针堂医学研究院院长殷学臣为核心的领导下,全国九针十二法步调一致,技术一流,从而产生九针十二法专利技术集团化经营的巨大影响力,让全中国的病人直接受益,对甲方(总部):北京官针堂医学研究院,乙方(九针十二法技术执行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含丙方),对双方具体要求如下:

甲方职能、权利和义务:

一. 设置加盟分院连锁医院的方式和设置规划:

以省城、市区(地级市)、县城等自然行政辖区为区保范围,加盟连锁机构在省城只设4家,市区(地级市)3家、县城只设1家。对乙方采取区域保护措施,自保护之日起甲方不再招收保护区域范围内的新学员,但是对保护前已培训过的老学员其行医地点的自行变更或新学员培训后流入区域保护内等情况,属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权限,总部无法干预,也无法控制学员向定点区域流入,但是定点区域内只设一个定点,对于流入到定点区域内的非保护学员总部不再对其扶持。

因九针十二法是国家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若属于国家政策普及到区域保护地区时,要遵照国家政策执行推广普及工作,总部无权干预国家政策。

按规划全国设置若干个加盟分院连锁机构,采取自愿报名,择优设置的方式,乙方派专业技术人员来甲方(总部)参加培训学习,甲方(总部)负责培训九针十二法专业技术人才,并重点扶持。

标识统一,布局统一,物品统一,并设置验收的方式。加盟连锁机构设定期限为壹年。

二.甲方将在九针十二法的总部网站、中国中医药报、健康报、农村医药报等各种媒体予以公示,并在九针十二法总部网站上展示乙方的院容、院貌及相关治疗特色等信息。

三.甲方负责提供开展九针十二法的相关授权牌匾,为乙方保驾护航。

四.甲方负责九针十二法专业技术传授和指导,关于技术落实情况、各种原因引发的纠纷、各行政部门的干预等,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甲方将最新的九针十二法治疗方法和技术,及时传授到乙方。

六.甲方负责组织全国加盟连锁的技术与宣传的互动,营造全国医疗市场的轰动效应,让众多九针十二法适应症的患者首先想到的是“九针十二法”,使其上网查阅全国加盟连锁医院的相关地址及信息。甲方每年负责组织召开全国各个加盟连锁医院的经营、技术及发展谋略等战略策划年会,互相交流,取长补短,总结经验,设定下一年的计划和方案。

七. 加盟连锁医院邀请九针十二法创始人殷学臣老师亲临现场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和做市场轰动宣传时(提前2个月向总部提出申请,根据需求1年1次),所产生的费用例如:差旅费(包含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汽车加油费、高速公路过路费)、住宿费、就餐费、宣传费等由乙方承担。

加盟连锁医院向总部提出邀请申请后,由总部安排专家会诊时间,若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会诊时间,总部将在预定会诊时间的前3天通知加盟分院及连锁医院。

邀请九针十二法创始人殷学臣老师到场诊治,属于加盟连锁医院特邀专家会诊,专家所得收入按协议附件2分配称为专家出诊费。

八.签定的协议书是针对两个方面,其一是九针十二法的执行人(乙方),其二是医疗机构(丙方)。一个定点设定,一个执行人,一个加盟机构。若其中有一方发生变化,必须及时上报总部将协议变更,变更原则是以执行人为主体,医疗机构为辅,若执行人变动后的新单位不具备定点条件,或新单位在一个月内达不到所规定的标准将另当别论,若无法变更,此协议视为作废,甲方将在当地媒体及网络媒体公开发布变更信息。

九. 加盟连锁(乙方)将享受到甲方提供的九针十二法总部网站免费宣传,免费提供有关宣传册的内容,参加学术交流大会会费全免等优厚待遇。

乙方丙方职能、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和丙方必须向甲方(总部)提交的材料:

1.连锁医院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存档)。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存档)。

3.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存档)。

4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存档)。

5.医师执业证(即执业地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存档)。

6.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利性医疗机构)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存档)。民政部门颁发的证书(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存档)。

二.丙方或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九针十二法技术及新九针专利使用费(保护期年)

1.加盟连锁(丙方或乙方)需向甲方(总部)缴纳九针十二法技术及新九针专利使用费人民币¥30-50万(大写:   万整),交纳方式为签定协议书的同时交纳此款。

2.若不能按期交纳九针十二法技术及新九针专利使用费,将视为自动放弃被保护权。

三.丙方或乙方必须按甲方(总部)要求达到以下统一管理的标准(费用自理):

1.统一店面:店面设置总使用面积需达到500-1500平方米,其中诊室(10平方米)、设手术室(20平方米)、手术预备室(20平方米)、刷手室(10平方米)、X光室(30平方米)、化验室(10平方米)、候诊大厅(30平方米)、供应室(20平方米)。

2.统一标牌:由甲方(总部)设计牌匾样式,加盟连锁(乙方)按样式自己制作,必须按原尺寸同比例放大或缩小。

3.统一设置手术室内使用的各种器具:手术床、四孔无影灯、手术包、手术衣、紫外线灯、手术托盘、氧气瓶、备齐各种抢救药品等要与甲方的样式一致,刷手室必须设流动水刷手。

4.统一广告:印刷品广告由甲方(总部)统一编制和印刷,加盟连锁(乙方)按成本价购买,或甲方(总部)向各连锁医院提供有关材料,加盟连锁(乙方)自行编制和印刷。如需大型媒体(中央电视台、中国中医药报、健康报)等做广告,将体现甲方(总部)与加盟连锁(乙方)的地址、电话、有关专家等详细资料,甲方(总部)负责联系和编排设计,费用由甲方(总部)与加盟连锁(乙方)分摊。

四.设置的加盟连锁(乙方)在筹备完毕(筹备资金乙方自负)后,向甲方(总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报告,届时甲方(总部)派专人进行验收,验收的标准按照附件(1-5)的内容逐项审核,达标后方可挂牌开诊营业。

五. 加盟连锁(乙方)挂牌时

  特邀九针十二法创始人殷学臣老师亲临指导时(必须提前15天约定)所产生的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加盟医院所得收入双方按协议附件2分配。

六.乙方在宣传时承担全部费用。

七.乙方和丙方不允许下设属于自己的九针十二法连锁医院、诊所,不得开办含九针十二法内容的培训班,不得倒卖倒买新九针,退役新九针必须返回总部,有违规现象,视情节轻重将处罚5~10万元人民币,同时撤销乙方加盟连锁资格。发生争议时由甲方(总部)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仲裁。

八.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否则后果自负。

九.若在起步阶段因乙方原因不能顺利开展业务,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的所有人员向殷学臣老师咨询的时间:限每周1次或2次,每次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十一.乙方要严格管理,优质服务,加强医患沟通。九针十二法技术操作者必须守法经营,规范操作,所有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与甲方(总部)无关。

甲方对乙方的待遇:

1.技术的培训:甲方负责九针十二法技术初级班、中级班、高级班共108项技术的培训,培训过程以理论联系实际的培训模式,影像、解剖、疾病、治疗、康复、再复发的治疗一条龙培训方法,让乙方真正从影像学、解剖学、病因病理学、脊柱关节退变发展学、九针十二法微创宝典、其他方法治疗学、相关康复学和相关疾病预后学等方面掌握疾病和治疗疾病(免费,食宿自理)。

2.继续再教育的培训:在合同期内培训费免费,每年连锁机构交会务费1000元(场地费),在九针十二法专业委员会这个平台上进行九针十二法的各种方式的交流活动,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提高技术,并通过这个平台进行其他技术的学习和研讨,每年必须有一次学术交流活动,采取请进专家来和到专家单位去的两种形式掌握新技术,丰富和充实九针十二法的技术,通过继续再教育的方式,乙方的医学治疗水平始终位于医学的前沿(食宿自理)。

3.技术的支持:根据具体病例,随时得到九针十二法创始人殷学臣技术指导,电话或短信。九针十二法总部将通过短信、网络、视频等方式不断的把新技术传播给九针十二法执行人。根据连锁机构需求,创始人每年1至2次的现场指导。

4.社会团体任职:九针十二法执行人自然进入中华中医学会,成为北京官针堂医学研究院委员会委员,根据业绩进行职务提升,如常务委员等,增加了一个国家级的社会任职。

5.书写病历和路径:九针十二法专业委员会将把所治疾病的门诊病历的书写和住院病例的书写及各疾病的临床路径传授给执行人,并不断的进行指导。如有更新内容及时传递给执行人。

6.撰写学术稿件:根据九针十二法执行人的具体情况,在九针十二法专业委员会和创始人殷学臣的指导下,撰写学术论文和书籍。并参与九针十二法有关文本的讨论和撰写。

甲方对丙方的待遇:

1.特色专科(梯队建立):北京官针堂医学研究院帮助丙方进行人才建设和人才梯队的建立,建立起九针十二法特色专科,根据业务的大小,九针十二法专业委员会将培训九针十二法手术室护士,九针十二法病例书写执业医师,九针十二法术后处理执业医师,九针十二法术后进一步治疗执业医师,九针十二法门诊接诊医师等相关卫生技术人员,建立起九针十二法医疗梯队。并负责本梯队的技术提升和创新,并随时得到九针十二法专业委员会的新技术支持。

2.区域保护:                      区域 及所辖乡镇只有          医院一家加盟机构,有效的保护了医疗市场,使九针十二法在           区域 稳步发展。

3.高新适宜技术使用单位:九针十二法已列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高新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医院 引进了九针十二法技术,在特定医疗条件下而且有效用于临床,自然成为国家中医院管理局高新适宜技术使用单位。

4.国家级九针十二法专委会附属医院(单位):执行人            学员进入了中华中医学会,成为会员,所在单位丙方第一成为北京官针堂医学研究院分院单位,第二成为国家级北京官针堂医学研究院附属医院。

协议期满终止方案:

贰年期后可自愿续签或终止协议,但乙方必须在协议终止的前60天向总部提交(是否续签的)书面申请,如果续签加盟连锁医院向总部交续签费一万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取得设置资格。若乙方终止与甲方(总部)的协议时,甲方(总部)将在网络、报纸、电视、电台等相关的新闻媒体发布公示协议终止信息。甲方(总部)有权在此区域设置新的加盟连锁机构。协议终止后乙方必须将自己与甲方(总部)连锁时的各种手续、有关牌匾归还甲方(总部),另外各种宣传内容、网络、广告标识牌、公共场所的公开信息等相关内容全部撤销和删除,乙方和丙方不能在使用九针十二法专利技术,不能搞九针十二法治疗等相关活动,不能使用九针十二法的标示、图片等相关事宜,在任何地区的任何地方不能搞九针十二法培训,否则,甲方(总部)将追究乙方或丙方的侵权行为,同时乙方或丙方需赔偿甲方(总部)名誉损失费30万元人民币。

以上各条款双方遵照执行。一式三份

有效期:自20           日起 到20          日止。

 

甲方(总部盖章):北京官针堂医学研究院

              

甲方九针十二法专利技术持有人(签名):            

 

乙方(九针十二法技术执行人签名):             

 

丙方法人或代表(签名):                         

 

丙方(医疗机构盖章):                       

      

                                           年       

 

备注:签署本合同后的加盟连锁医院在没有缴纳加盟费前属于协作医院,专家出诊时业务收入按着附件2利润分配原则执行,祥见于附件2;在专家临床诊疗时加盟医院的医务人员可以按着学习等级的缴纳培训费(抵部分加盟费),跟随创始人学习九针十二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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